关于组织2017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7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试行)》(石铁大校研〔2013〕242号)及校学术委员会通过的修订条款,结合我校学科发展和总体需求,经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组织2017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1. 我校博士授权学科(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支撑学科(力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人员可直接按相应条件向授权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非授权学科、非支撑学科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人员经授权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后,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答辩。

2. 本次遴选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超过20名(境外专家不占名额),45岁及以下年龄人员占1/2。

二、博士生导师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博士生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坚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的良好师德,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

2. 能坚持正常工作、担负起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责任,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博士生。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增博士生导师应取得博士学位2年以上。按规定退休前3年内不再提出申请。

3. 有相对稳定的学术梯队,目前正在从事教学、科研或工程技术工作,研究方向特色突出,优势明显,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4. 近3年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教学质量好,能为博士生开出一门以上课程。至少已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高。

5. 近3年主持完成或正在主持学科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科研到账经费总额达到30万元以上。

6. 近5年取得有影响的重要科研成果,被SCI、EI收录及学校划列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或被SCI、EI收录及学校划列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1部;

(2)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2项;

(3)获国家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学术论文要求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不含会议和增刊论文。

(二)申请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河北省高端人才、燕赵学者等高层次人才。

2. 在其它单位已经取得博士生导师岗位任职资格并且已经招收博士生的人员。

3. 具有指导博士生能力且能保证足够时间的境外知名专家,由校长提名推荐。

4. 我校二级以上教授。

三、遴选程序及办法

1. 本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由本人向授权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一)的申请人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博士生导师申请表》(附表1,一式2份),其中一份单独成册,另一份连同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如下要求装订成册:

(1)《石家庄铁道大学博士生导师申请表》1份

(2)证书复印件

(3)出版学术专著或发明专利复印件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复印件

(5)主持在研科研项目复印件

以上材料A4纸左侧装订,要有封面和目录,各项之间用空白彩纸隔开。

符合申请认定条件(二)的申请人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表2或附表3(境外专家填写),一式2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向授权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下午6点。

2.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授权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基本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会议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表决,会议应有全体委员的2/3以上出席,采取不记名方式进行表决,申请者获到会委员2/3以上同意,视为初评通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初评通过者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并填写《申报博士生导师人员汇总表》(附表4),将申请人全部材料报研究生学院,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研究生学院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下午6点

3. 研究生学院会同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者的业绩和资格进行审核,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答辩小组,对符合申请条件(一)的非授权学科、非支撑学科的申请人进行答辩(具体办法另行制订)。得票超过评委人数2/3及以上的,视为答辩通过。

研究生学院将答辩通过的申请人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统一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及指导博士生能力等进行全面评议。会议应有全体委员的2/3以上出席,采取不记名方式投票。

(1)申请人按年龄在45岁(含)以下和45岁以上分别遴选。

(2)第一轮对申请认定博士生导师人员进行投票,得票超过到会委员2/3及以上的,视为通过。

(3)第二轮对其余申请者在扣除认定通过后的剩余名额以内投票遴选(视申报人员情况和年龄构成,遴选指标可统筹使用),得票超过到会委员2/3及以上的,视为评定通过。

5. 结果公示。研究生学院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的申请者名单在校园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评选结果生效。

6. 遴选和评定工作中申请人及其亲属应予以回避。

 

研究生学院联系人:聂国权,35021。

 

附表1:《石家庄铁道大学博士生导师申请表》

附表2:《石家庄铁道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表3:《石家庄铁道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境外专家)》

附表4:《申报博士生导师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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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院  

2017年5月2日